【京平相助】
“難道貼了一張《通告》,就能將房屋拆除嗎?”面對已被毀壞的房屋,樊先生實在是難以平復內心的悲憤。好端端的房子未被認定為違章建筑,就這樣被拆,簡直無法無天、天理難容!作出通告的四個部門官官相通、無人擔責。樊先生精力交瘁,幾經波折,終于找到了對處理拆遷疑難案件頗有經驗的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代理該案。京平律所的宋金玉律師迅速聯系樊先生,了解案件情況,助其訴訟維權。
律師協力訴訟,政府難逃其責
京平拆遷律師告訴樊先生,一定要注意保留現場證據。拆除房屋的視頻和照片是認定強拆行為且對其造成了損害的重要依據。同時,律師通過實際調查發現,作出《通告》的四部門之間對老舊小區改造拆遷房屋的職能分權不明,且拆除房屋時未認定違章建筑、無正式公告。在未履行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政府人員強行拆除房屋,四部門之間拆遷行為主體難辨,結合強拆行為產生的背景及目的性,應對欲以實施強制拆除樊先生房屋的通告主體共同提起確認強拆違法之訴。
強拆主體確認,真相水落石出
在京平拆遷律師的指導下,樊先生對區住建局、區城管局、所在街道辦、區自規局等四部門提出了行政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四部門作為《通知》文件的蓋章主體,分別對本次房屋拆除工作中的審查、實施職責進行辯解,各說各話、相互推諉,拒不承認工作人員參與實施了樊先生房屋的強拆行為。但在爭辯過程中,各部門之間的說辭無法對應,甚至出現了沖突和破綻。更有城管局辯稱,規劃部門對樊先生的房屋還未出具違法建筑認定函,城管局斷不會對該房屋強制拆除。這無異于行政機關自身承認了強拆尚未確認違建的房屋行為違法。最終,在多番質證后,法院確認強拆房屋的實施者為所在街道辦,判決在樊先生的房屋尚未被認定為違章建筑的情況下,強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為違法。案件云開月明,真相終于大白。
【律師說法】
老舊小區改造是城市更新建設的重要內容,但是僅憑一張《通告》,在尚未認定房屋違建的情況下,任何行政主體都無權對房屋實施強制拆除。遇到房屋被暴力拆除、且無法辨認強拆行為主體時,老百姓雖維權心切但卻往往力不從心。作為在業界享有嘉譽的專業征拆律師團隊,京平拆遷律師面對強拆案件無懼風險、毅然出擊,用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辦案經驗,在迷霧重重的事件中找到最佳突破口,讓舉步維艱的維權道路上出現希望,服務每一位“被拆遷人”,為依法維權保駕護航!
本案部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