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年前的2017年,政府就下發了對他們土地的征收決定,但這似乎與周先生無關,因為市政府的自然資源局把征地公告發到村集體后,未進行公告告知其他村民,也沒有就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問題聽取他們的意見,甚至連聽證告知書都只有村委會和幾名代表知道。村委會僅僅是召集這幾位所謂的村民代表前來開會,就替所有人做了決定。不允許有人對過低的征地補償標準提出異議,也不準有人要求聽證,因為想提出異議的人不知道該標準。
與周先生遭遇類似經歷的人,還有歐先生、郭先生等12個人,都是同村的村民。如果說征地補償標準可以讓村集體和征收方雙方都獲利的話,13個村民就是這種利益分贓的犧牲者。但他們不愿任人魚肉,即便最終不能如愿得償,也想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在2018年7月,向懷集縣政府自然資源局申請了政府信息公開,才獲取了征收他們土地征地公告、安置方案等文件。他們發現征地安置補償標準奇低,便要求提高補償,但毫不意外地遭到了拒絕。
人們常說,團結就是力量,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個人孤立無援時最為脆弱,但十個脆弱的人聯合起來,就能擁有驚人的力量,“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但十三位農民朋友畢竟沒有太高的文化水平,如果自己去維權,恐怕也難以達到目的,反而容易錯失良機,這才決定尋求專業的幫助。周先生、歐先生和蔡女士找到京平律師事務所尋求幫助,京平律師事務所安排宋金玉律師為這十三名失地者維權。
時間來到2021年,京平拆遷律師采取了要求政府履行法定職責的辦案思路,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縣級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征地補償方案、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村予以公告,聽取村集體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
故而京平拆遷律師在2021年5月28日采取了第一招,以郵寄的方式向懷集縣政府提交《征收土地補償協調申請書》,請求政府對其承包土地被征收的安置補償標準進行協調并予以提高,縣政府一直不予答復,這是意料之中的。律師隨即采取第二招,在9月16日向上一級政府肇慶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請求確認縣政府不履行協調征收安置補償標準職責的行為違法,并責令縣政府對周先生等13人的土地征收安置補償標準進行協調并提高?h政府接到上級的命令后,不得不于12月14日對周先生等人的申請做出答復,但認為他們要求提高補償標準的要求于法無據。
于是京平律師開始下一步的部署,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京平律師在法庭上指出,周先生等人對征地安置補償不服,于2021年5月向懷集縣政府請求協調土地征收補償以提高標準,懷集縣政府依法負有對該申請事項進行處理的職責。原告至今未與政府就征地安置補償事宜達成共識,未簽訂任何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征地補償款也未足額到位,被告對受理原告請求對安置補償標準進行協調的申請,應依法受理。
法院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理據充分,予以采納。懷集縣政府做出了答辯,但理據不足,不予支持。最終采納京平律師的意見,判決撤銷懷集縣政府于2021年12月14日做出的《答復書》,并責令懷集縣政府在法定期限內對13名原告的申請重新處理。
至此,京平拆遷律師成功幫助被征收人維護了合法權益。
本案部分裁判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