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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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庫爾勒拆遷訴訟勝訴:自家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因納入征收范圍,被認定為違法建筑要求限期無償拆除

文章來源: 北京拆遷律師網
發布日期: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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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何先生

  【代理拆遷律師】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 趙現昭律師、劉春興律師、趙燕律師

  【被告】新疆庫爾勒市自然資源局

  【案情簡介】

  何先生在某村擁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證,并于2004年在宅基地上修建了兩層房屋,對房屋享有合法權利。2019年某日,新疆庫爾勒市自然資源局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何先生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在宅基地上加蓋第二層、第三層房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適用城鄉規劃法辦法》的規定,限期自行無償拆除處理。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何先生決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的趙現昭律師、劉春興律師和趙燕律師代理其維權事宜。

  京平拆遷律師介入后,分析了案件的詳細情況,發現案涉房屋及土地已被納入征收范圍,新疆庫爾勒市自然資源局存在以所謂的拆除違建的名義達到替代拆遷的目的。于是,律師指導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依法撤銷市自然資源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勝訴】

  最終,法院支持了京平拆遷律師的觀點,判決如下:

  撤銷被告新疆庫爾勒市自然資源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新疆庫爾勒拆遷訴訟勝訴:自家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因納入征收范圍,被認定為違法建筑要求限期無償拆除

 

  

新疆庫爾勒拆遷訴訟勝訴:自家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因納入征收范圍,被認定為違法建筑要求限期無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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